欢迎光临香港公司注册网站
香港公司注册,注册香港公司
设为首页
收藏本站
首页 公司注册 会计服务 商标注册 商务资源 银行开户 税务指南 常见问题 政策法规 行业资讯 联系我们
 
 ◎联系我们  
地址:
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国际商品交易大厦五楼
邮箱:
电话:
0755-82266162 82263908
手机:
13556863793
传真:
0755-82263908
Q  Q: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418804218
 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455744879
MSN
 ◎常见问题  
· 香港公司注册税务常见问题
· 注册BVI公司常见问题
· 美国公司常见问题
· 香港公司注册资本常见问题
· 香港公司问与答
· 购买现成公司常见问题
· 有限公司更改名称问与答
· 提交周年申报表问与答
· 填写报税表常见问题
· 撤消公司常见问题
 ◎香港公司法规  
· 香港有限公司组织章程
· 香港公司解散须知
· 有限公司董事责任
· 董事资格及责任
· 香港公司法定秘书简况
· 香港入境处政策
· 商业登记证说明
· 投资移民政策细节
·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
· 香港公司条例与公司章程
 ◎行业资讯  
· 在香港注册公司的十大好处
· 广东省工商局将出台六项新规
· 爱沙尼亚注册公司程序
· 创业:教你如何注册公司
· 服务业公司注册门槛降至3万元
·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程序简化
· 香港财政盈余政府安排减税
· 07年香港公司注册数目创新高
· 香港注册公司已达50多万家
· 香港注册公司申请年增6万个
 ◎香港税务指南  
· 香港税务指南
· 提交不确报税表的惩罚
· 确定应课利得税的特别规定
· 贸易公司的利润
· 香港对营商利润征税的准则
· 制造业的利润
· 决定须缴纳利得税的先决条件
· 确定利润来源地的基本原则
· 从买卖交易所赚取的佣金

 首页 >> 香港公司法规 >> 董事资格及责任
董事资格及责任

 

  1. 人数:最少要1董事。

  2. 资格:18岁以上。非招股公司,可委任法人为董事。

  3. 除权资格:有下列情况者,法院可颁布除权令,不得担任董事﹕

  a. 触犯与公司成立、管理或清盘有关的严重刑事犯 ;

  b. 多次不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人;

  c. 在公司清盘时,发现某人犯了与公司有关的欺诈罪行;

  d. 曾任清盘公司的董事,不适宜再管理公司的人;

  e. 犯了公司法的欺诈贸易罪的人。

  1. 需要拥有股份:除章程另有规定外,无需拥股,也可担任董事。如需拥股时,必须受委任后两个月内购得股份。如在任期间,不符合拥股资格时,必须马上停止担任董事。

  2. 委任:第一任董事可在公司章程中,注明或由公司认股人委任。其后的董事依章程之委任方式,通常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。董事有变动时,要14日内向公司注册处申报。

  3. 辞职:除章程或合约另有规定外,可随时辞职。14日内向公司注册处申报。章程可能规定要书面通知辞职。

  4. 革除董事:股东依法可以特别决议方式,提案革除董事。该董事在股东投票前,可有权书面答辩,并在股东会中发言。

  5.其它不能担任之情况:例如没有拥股、破产、除权令、精神病、死亡、任期届满不参加重选等。

  6. 剩余董事:当董事人数不足两名或不足法定开会人数时,两个月内要增聘董事。公司法规定剩余董事仍可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增聘董事(不能处理其它事务)。

  7. 替代董事:除章程另有规定外,不得将董事权力转由他人替代。通常要书面通知公司,并由董事会审批。

  8. 执行董事( Managing Director ):除章程另定外,不得委任执行董事。

  9. 禁止贷款给董事:原则上,公司不可贷款给董事或为董事担保或提供抵押品。例外情况如下:

  a. 股东会决议批准借贷;

  b. 在某种情况下,可向董事提供资金应付公司之开支;

  c. 在符合某些条件下,可贷款给董事购买或改善他唯一或主要住所。

  10. 薪酬:章程有规定或股东会决议时,董事可以有薪酬。

  11. 职责:管理公司日常业务。

  12. 诚信原则:董事为公司之代理人,应遵照诚信原则,以公司之利益履行职责。

  a. 不得以公谋私;

  b. 不得以公司名义背着公司与自己做交易;

  c. 董事自己与公司订立合约时,应向董事会说明情况;

  d. 董事对涉及他个人利益的决议,不得在董事会上投票。

上一篇:

下一篇:

 

 

 
版权所有 中诚华富权威注册机构 本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
咨询热线:0755-82266162 82263908(6线) 传真:0755-82263908 邮箱:szhk0755@126.com
高级顾问: 金小姐 刘小姐  QQ:455744879 QQ:418804218
总部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国际商品交易大厦五楼
粤ICP备07062303号